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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11-13  浏览次数:4521

    “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即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三投票:在推优、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环节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应在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院团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人数五分之四,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以及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报院团组织审核。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上听取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介绍人、联系人及支委介绍有关情况,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三公示:在共青团推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三个环节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院党(团)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在公示期间接到群众不良反映的,院党(团)组织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一答辩: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一般应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答辩工作由院党总支负责,答辩小组成员一般为5-7人,并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师生代表列席。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一般不少于10分钟。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提交党支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